4月4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暨第二批DRG试点医院交叉评估推进会。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对照《2023年全市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安排》,交流汇报工作,推动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国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医药服务管理处陈远翔处长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第二批试点医疗机构按DRG实际付费前的交叉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2023年度医药服务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坚持守正创新,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提高质效。贯彻落实DRG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和推协同四个方面工作,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推进一级医院DRG正式付费,加强医保和医疗精细化管理,助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落实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对精神类疾病、长期康复住院按床日付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坚持以DRG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向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统一拨付医保基金,实行打包付费,强化监督考核。
二是要优化管理服务,在两定机构及目录方面做好医保支付管理。规范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目录、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目录,强化刚性约束,加强使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国谈药进院落地,解决好参保患者使用国谈药时能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准入、运行服务、动态调整、日常监督等管理。配合门诊共济改革,组织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相关工作。
三是要立足精准服务,助力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举办医保目录政策培训,助力医药企业创新药进医保落地,更好惠企惠民。组织召开国谈药进院推进会,大力推介“国谈药”,依法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将国谈药按需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范围。鼓励DRG正式付费医疗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成为协同参与改革的示范。听取对医保支付、目录管理等方面等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限时整改解决。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推进落实《DRG专业队伍建设三年培训计划》,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政策、懂管理的干部队伍,提高医保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
会议期间,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实际,围绕DRG付费改革、协议管理、国谈药落地、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分别汇报2023年本地区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打算,大家对近阶段医药服务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医保中心及各分中心分管主任、医疗管理科科长,大丰分局、各县(市)分管局长、医药服务管理条线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