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盐城市医疗保障经办运行与服务流程化和规范化,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了《医疗保障经办运行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2)两项盐城市地方标准,现对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根据标准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附件4),将电子扫描版和Word版于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yc88812393@163.com。
联系人:孟炎(盐城市医保中心),电话:17312988229;
姜龙珠(江苏省质标院),电话:18118993582。
附件:1﹒医疗保障经办运行规范(征求意见稿)
2﹒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3﹒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运行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4﹒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