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医疗保障局邀请市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行业内资深、经验丰富的药剂科及临床科室专家们对新增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讨论会商。本次会商主要是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结合临床用药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我市新增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通过讨论会商,专家们表示本次新进入医保的药品尤其是抗肿瘤药,确实都是临床必需、救命的好药,要坚决支持药品目录落地工作,惠及更多患者。
据悉,新的《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调入119种药品、调出29种药品,目录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