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担当。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落实的督查督导、整改方案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排查、剖析局党组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履行督促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务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反思,坚持举一反三,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下发了《中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盐医保党组〔2021〕14号),把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8个问题细化,逐条分析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建立了问题、任务和责任“三清单”。已完成1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另有16个具体问题处于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正在抓紧深化整改。
(三)严格督查督办,推进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序时进度,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对巡察反馈意见逐个挂号把脉,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各牵头领导、部门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加快步骤推进。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并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落实每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即时发现和整改党建工作不足。二是党组以上率下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各支部如实记录参加支部活动人员情况,结合每季度党建工作督查,重点检查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三是严格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整理好相关台账。4月份对各支部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四是进一步丰富党员统一活动日形式,各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自选动作,每月党员活动日各支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开展讨论。各支部落实统一活动日报告制度,活动台账和照片在统一活动日实施后5日内上报机关党委。五是各支部对所属党员人事档案特别是入党材料进行了检查,明确了每名党员入党时间。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研究出台了我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把关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二是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组织程序,做好全程纪实工作,对选拔任用文书认真整理归档。三是坚持履行规定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干部提拔任用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谈话记录真实全面,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四是干部任免事项已使用专用记录本。
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2021年4月1日对市医保中心除1名刚任职科长以外11名科室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引导干部在不同环境、不同岗位锻炼,着力推动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二是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核定市医保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指标36名,规范人员招聘、合同订立及管理考核,严把购买服务用工“进出”关。
5.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我局已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规定。三是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四是党组结合干部岗位调整、职级晋升、重大节日等重点时节,基金监管、医保经办等重要岗位,涉及人财物等敏感岗位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
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督查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班子成员按要求将党风廉政履职情况及时录入“清风盐城”履职纪实系统。
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清退,对违规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加班工资2500元问题进行整改清退。二是组织退还2名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和市医保中心重复领取工会福利费合计1.5万元。三是补扣工会会费1176元,健全完善工会会费缴纳机制。四是完善薪资管理体系,健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加强薪酬待遇发放审核和监督管理。
8.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清退。对2018年12月7日个人主动退回违规报支差旅费4640元的相关票据进行回头看,并于2021年3月10日约谈提醒当事人。二是严格执行会议培训费报销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凡未按照出差培训规定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时间的,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从严从紧执行差旅费具体操作规定,切实加强差旅费的管理和控制,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和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
9.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监管。要求财务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和开支标准,对2017年3月城投公司筹建食堂时要求各单位支持食堂建设,一次性购买就餐券43888元的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二是严肃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从严管理工作餐审批等工作。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排查2019年度缺失电费3.28万元发票情况,要求责任人补齐发票,并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同时进一步健全财务报销制度,完善发票报销手续。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分管领导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加强公务接待、公务出差、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局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制定和完善《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核算报销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理好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加强财务审核审批,严守财经纪律。四是全面立行立改。按规做好总账和出纳岗位人员优化调整。
11.关于“财政检查反馈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一是整改清退。对照问题清单,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餐、差旅费等支出的管理。2020年5月退回违规列支差旅费220元,2021年3-5月退回违规列支差旅费180元;2020年6月起按月扣缴工会会费,补扣2020年度1-5月工会会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根据财政检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市医保中心经费管理制度、集中核算报销制度。
12.关于“审计整改问题目前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排查工作人员公务卡持有情况,组织为新进人员办理公务卡,确保公务卡配备到位,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组织学习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制定《盐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纳入专题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二是印发本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内容。各支部落实每月检查制度,推进学习有效落实。
2.关于“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了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督促提醒未参学人员做好补学和自学环节工作,确保每期中心组学习参学率100%。二是各支部制定“两学一做”实施计划,结合统一党日活动,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和心得交流活动。三是支部书记督促所属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开展自学,每月公布党员学习得分情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3.关于“学习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医保讲堂”活动计划,邀请业务骨干、业务经办人员上台授课,系统学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以及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截至5月底已组织了6期“医保讲堂”,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纳入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工作实践。三是每半年组织一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点测试,计划6月份、12月份各组织一次考试,以考促学,学出成效。
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监管,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等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监管队伍力量、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局党组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申请成立盐城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支队(或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15人。局党组于2021年4月7日向市委编委上报《中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机构的请示》(盐医保党组〔2021〕19号),目前正在市委编办讨论研究。二是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均聘请了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目前全市共聘请87名同志担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同时积极组织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政策培训、现场检查等活动。3月30日组织5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加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暨集中宣传月部署会议,邀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加举报线索核查,推进社会监督精准发力。
(2)关于“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2021年2月1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中,盐城市在全省综合排名列为第二名,追回基金1.09亿元。二是及时转发《关于扎实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盐医保函发〔2021〕4号),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检查清单,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询问记录,推进快查快处、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印发了《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基金监管基础性工作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1〕15号),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档案方案》,按照“谁定点、谁建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档案,明确监管档案的内容和档案形式,确保6月底完成。四是着手制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五是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结合嵌入的监管规则,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诊疗项目、就诊信息等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所有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对医保基金使用疑点进行推送、审核,形成疑点审核闭环,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过程监控和良性沟通机制。同时,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医院端二期建设,覆盖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六是组织开展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挂网132条产品。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与省平台对接,9家三级医院已实现HIS系统数据全量、实时对接,22家二级医院已实现全部联网。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配合省局对我市4家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及时通报,提出整改,市局近期将组织市级专项督查。
(3)关于“专项治理长效常态机制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对照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源头专项治理问题清单,重新全面梳理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印发《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引导医疗机构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全面开展自查,向医疗保障部门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主动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二是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宣传,4月份开展了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医保政策,自觉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三是制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负面清单,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自觉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在《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规则》,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指出定点医疗机构常见违规行为。四是制定年度基金稽查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约行为,依照协议予以严肃处理。制定并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稽核流程和规范文书,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强化视频监控在日常监管中的运用。五是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盐医管〔2021〕3号),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敷衍了事、未自查出问题的定点零售药店加强智能监控、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5.关于“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多部门协作机制欠缺”问题的整改。联合人社、税务、行政审批、住房公积金、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大数据动态更新比对机制,及时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多渠道实施精准扩面。2021年2月,发函至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商讨信息数据交换事宜。2021年3月,参加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席会议,商讨救助对象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2021年4月,与民政局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建立长期信息共享机制。
(2)关于“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识别认定不够准确及时”问题的整改。对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针对330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身份信息不准确问题,经过系统比对核实,286人身份证号码已修改,44人做停保处理。2021年4月,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死亡人员数据,比对核实后已将1898人做停保处理。2021年,经对比核实,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已全部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
(3)关于“医保政策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倾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开展政策调研,5月7日通知征求各县(市、区)对提升重大疾病患者医保待遇的意见,计划从实现重大疾病精准支付的角度提出建议,目前正在对政策调整数据测算和信息系统程序设置开展可行性研究。
6.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医保基金‘扩面、控费、便民’的批示要求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目标任务需抓紧推进”问题的整改。一是向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汇报,将对各地年度考核指标更改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并将扩面工作列入考核。二是召开了全市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暨经办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了参保扩面及医保经办重点工作。建立专项行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约谈、提醒。三是提取市区(不含大丰区)企业单位停保共计1.5万名人员名单,与人社社保卡管理部门比对数据,完善人员联系方式, 通过短信告知。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35.5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741.57万人的99.19%,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省定标准98%以上。
(2)关于“基金运行风险防控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监管,对全市2021年一季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组织各分中心约谈辖区内费用增长异常的36家医疗机构。二是有序推进DRG试点。全市68家二级及以上试点医院,根据医院上传的近三年的历史病案数据,收集有效病例数据150万余条,对照国家DRG1.0版(618组),先后经历三轮分组结果反馈,共建立分组583组。4月1日起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启动模拟运行。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5次规模培训,4次专班会议,年内启动实际付费,覆盖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
(3)关于“便民服务质量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推行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全城通办”,制定并执行《盐城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手册》。二是制定年度医疗保障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医疗保障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及“盐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盐城医保微课堂”网络新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态宣传医保法规政策和便民惠民举措。三是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盐都区尚庄镇、大丰区万盈镇、建湖县上冈镇做为省级示范点单位,其他各县(市)建设市级示范点,通过各地“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不断提升医保便民的可及化水平。
7.关于“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市级统筹改革‘六统一’要求尚未完全落实”问题的整改。积极争取成为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市,将于2021年6月底完成第一批次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实现市医保信息网络与人社部门完全分开。目前省医保双数据中心已经建设完毕,出台了医保核心网络建设方案。相应制定了市、县、镇、村四级医保核心网络建设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2)关于“市直医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尚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申请增加开发区和盐南高新区分中心编外用工指标,2021年4月9日中共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重新明确市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指标的通知》(盐编通﹝2021﹞9号)明确增加8个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指标给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分中心使用。
(3)关于“专业人才匮乏”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选用军转干部等渠道,增加医药护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与水平。2021年参加两批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名校优生工作,目前有2名计算机专业的名校优生与我局签订三方协议,已进入公示环节。二是依托“医保讲堂”和各条线的专业培训,提高全体人员专业素质。
(4)关于“‘放管服’改革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研,形成全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择优推荐盐都区尚庄镇、大丰区万盈镇、建湖县上冈镇作为省级示范点单位,目前补助资金已到位,各地正积极协调配套资金。其余县(市)各建设1个市级示范点,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加大扩面征缴的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组织“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六进系列活动和拍摄录制公益视频《医保微课堂》,全方位提升群众知晓率。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我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下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二是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总结,计划于今年7月份和12月份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和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讨活动。三是机关党委严格落实每月召开党委会制度,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9.关于“党员发展不合规”情况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发展各类表格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填写。二是各支部书记落实党员发展“第一责任人”职责,签订《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责任书》,机关党委在台账审查中严格把好关,确保党员发展严格正规。
10.关于“干部档案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全方位自查,5月10日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自查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档案中有明显违规行为的,正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1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下发《关于开展处室、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处室、单位、个人认真对照排查,重点排查基金拨付、分配、结算、报销、日常监管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填报廉政风险点排除防控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严格把关,确保风险点应排尽排,防控措施有力有效。二是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防控制度,定期开展内审工作。
12.关于“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走过场”问题的整改。结合正在开展的2021年度“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和“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把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13.关于“落实‘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按条例法规抓好基金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和实施惩戒,并在局官网对外公布失信行为。二是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好差评”执行情况提出更高标准,即实现 “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统一评价方式方法,定期开展评估,建立奖惩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全面归集“好差评”评价数据,督促各地做实做细“好差评”制度建设。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构建以评价、反馈、改进、监督闭环运转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评价服务渠道全覆盖,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对城乡居民“两病”待遇政策进行调整,起付线从每次40元调整至每年100元,提高群众对“两病”待遇认定积极性。同时,督促市本级、各县(市)持续抓好“两病”待遇宣传和认定工作。
14.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建立了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工作制度,并制订年度调研计划。截至今年5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带队赴7个县(市、区)挂钩联系医疗保障单位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参保扩面征缴、医保基金运行、医保精准扶贫、基金监管和医保公共服务治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帮助基层分析解决建设发展中的矛盾和难题。
15.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排查违规报销私车公用的油费7620元相关责任人,有序组织整改清退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建立大病保险稽查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使用报备手续,健全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制度,确保用车必须符合使用区间、使用用途、使用人员的相关规定。
16.关于“精简文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从整治形式主义、改进文风会风高度,将精简文件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结合起来,规范发文流程,不断推动作风转变。从严扎口管理,严格签发程序,严格控制市局发文,可发不可发的一律不发。能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不以局名义印发。通过每月量化分析,有效做好文件精简,截至5月底今年共发文81件。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没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严格对标、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一)增强政治修养,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见效。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全局上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思想建设,严格干部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守纪律、讲规矩。
(二)坚守责任担当,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坚持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以上率下,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克服松劲的思想、浮躁的情绪、赶进度的现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确保整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对边改边犯、改了还犯的个人一律从严追究、从重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
(三)深入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充分把握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特点,大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对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固化,指导今后的建设发展。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用好整改成果,助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要统筹兼顾,抓好巡察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放大巡察工作效应,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结合起来。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为契机,切实抓住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期,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向创新要活力、向服务要满意,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为的担当,更加优良的作风,奋力开创盐城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0500822;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邮编:224008;电子邮箱:ycybjrsc@163.com。
中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