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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通道”管理及
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12:5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市区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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