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在编制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推进DRG付费改革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全流程管理,制定出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服务行为专项监测评价制度》,精准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放宽住院指征、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明确监测指标。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医护能力、医技设备等因素,结合历史前3年实际住院费用、人次、病历评审等情况,设立住院次均费用、住院人次重点监测指标,建立常态化综合监测评价制度。
二是实施综合评价。每月统计监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和费用,将监测指标明显异常的单位列为重点评价对象,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和药品耗材进销存力度、增加住院病历评审数量和住院患者回访人数,综合评定医疗服务情况。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认定存在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医疗机构,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纳入年度医保绩效考核,与年终医保基金清算挂钩,作为下年度确定基金总额预算指标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