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同步加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建设,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觉履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使用医保基金。9月23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市区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座谈会,市区部分连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光出席会议。
会上,待遇保障处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学习,基金监督处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定点零售药店常见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剖析。参会代表就如何模范执行医保管理政策,带头维护基金安全作交流发言,同时对下一步如何建立盐城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律公约》,签署《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公开承诺书》《诚信经营“八要八不要”》等充分进行了讨论。
与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主动加入自律公约,履行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同时认真履行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远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做好行业典范。
李国光副局长在听取连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交流发言后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和定点零售药店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市区定点零售药店基金使用量大,要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增强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意识,从根本上抓好行为规范,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医保改革政策落地,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