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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便民药店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17:08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企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便民药店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10/16/art_74038_11041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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