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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0 18:3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表),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1月20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吕冰,联系电话:80500830。

附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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