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表),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1月20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吕冰,联系电话:80500830。
附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