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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的口腔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发布日期:2023-03-31 15:3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我市出台《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共设立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13个加收、减收子项目,停用原来的16个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实行价格调控,其费用包括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除市区三级公立医院按不超过4171元执行外,其他各县(市)公立医院最高为3735元。按照政策规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发生的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等医疗机构可以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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