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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召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4-22 16:4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4月21日,市医保局召开“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局长潘亚军、副局长马新玉,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惠恒松,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市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分中心负责人、部分零售药店负责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市直参保人员代表出席会议。

发布会上,潘亚军局长介绍了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并对如何推动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工作提出了三方面意见。医药服务管理处陈远翔处长和基金监督处陈军处长解读了《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试行)的通知》相关内容,并回答了媒体关心的几个问题。

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实施以来,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总费用持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不断增加,门诊保障待遇得到大幅提升,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在定点医疗机构已初见成效。关于定点零售药店何时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专项调查研究,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公开发布。

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是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有利补充,可以扩大医药服务供给,释放医保改革红利,丰富拓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和医保“便民药店”服务内涵,让人民群众就近买药更加便捷。医保部门将加快完善基金监督、优化管理服务、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等方面配套措施,不断回应社会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关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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