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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盐都分中心组织召开
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5-15 10:3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稳步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5月9日下午,市医保中心盐都分中心组织召开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推进会。辖区内183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紧贴当前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要求,详细解读了《盐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盐城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补充协议》等文件内容,对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准入条件、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同时,结合市医保局开展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八走进”宣讲活动要求,从立法背景、主体框架、特色亮点等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宣讲,并督导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发挥好经营阵地,协同组织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重大意义,广大的零售药店在看到政策利好的同时,要从严加强医保药品、财务结算、人员配备以及信息运维等内部管理工作;要正确把握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政策规定,对标执行职工门诊统筹准入申请、“三个目录”日常维护以及外配处方档案管理等方面有关要求;要全面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监督管理,结合6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重点围绕“进销存”台账、外配处方、高额处方等方面强化监管,管理用好医保基金,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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