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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开展第二批试点医院按DRG实际付费前交叉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3-06-01 08:42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为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地,扎实推进DRG付费全覆盖,提高付费质量,防范付费风险,盐城市医保局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医疗机构按DRG实际付费前交叉评估。根据时序进度安排,我市227家一级医疗机构作为第二批DRG试点医院于2022年10月份进入模拟运行,评估合格后将于2023年7月纳入DRG正式付费。

市医保局李国光副局长带队指导DRG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评估,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陈远翔、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蔡亚杰等陪同检查。各县(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医保中心有关领导,DRG付费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交叉评估。本次评估采取交叉评估的方式,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查看资料和信息系统等,重点评估该地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模拟运行、医疗机构协同推进等情况。

李国光副局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试点医院实际付费前交叉评估的意义。第二批试点医院面广数量多,基础较薄弱,通过交叉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弥补不足,促进支付改革提质增效,对DRG平稳运行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积极争取卫健、财政等部门在专业人才配备、信息化建设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要拓宽思路,将交叉评估作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达成共识的重要途径。通过面对面座谈、实地查看,进行共同探讨研究DRG推进过程中的各项细节,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医院管理水平。三是要严格标准,过细工作,确保交叉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评估小组要对照评估手册,围绕评估重点,全面做好交叉评估工作。被评估地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评估工作,发现问题、推进工作,提升DRG付费整体水平。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将组织第二批试点医院交叉评估结果分析交流会,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第二批试点医院DRG实际付费。扎实落实国家、省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有关精神,持续抓好医疗机构全覆盖、数据分析全维度、基金监管全流程、宣传培训全方位,提升医保基金质效,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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