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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参与、协同改革,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28 16:5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新要求,为医保赋予了重要使命任务。医保、医疗、医药是“命运共同体”,多方参与、协同治理是“三医”高质量发展、将制度优势转变成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近日,盐城市医疗保障局与盐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的杠杆作用,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共制定13项具体举措,引导医院转变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医疗服务效能。主要内容如下:

——推动发展理念融合。定点医院转变发展理念,将控费、增效、精准管控和高质量发展内涵进行深度融合。

——健全组织管理架构。定点医院组建工作专班,优化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效能。

——鼓励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卫健部门指导医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强化病案首页质控,提升信息化水平。

——构建多元复合式支付模式。医保部门深入推行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常态化开展特例单议,鼓励收治疑难急重症。

——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保部门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和名医工作室建设,给予激励调节系数,促进医院提升综合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扶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卫健部门加强治未病科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医保部门加大支持保障,赋予扶持系数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支持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医保部门适时调整完善本市DRG基础病组,同区域内基础病组实行“同病同价”,促进基层医院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关注“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医保部门探索试行适度倾斜医保支付政策,对6周岁及以下儿童和70周岁及以上人群占比大的收治医院,加大激励力度。

——探索县域医共体支付政策。医保部门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坚持合理超支分担原则,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助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持续发展。

——突出新技术新项目运用。卫健部门落实国家、省关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将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部门探索设置新技术新项目扶持系数,支持定点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

——完善价格调整规则体系。医保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市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评估,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助力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医保、卫健部门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定点医院加大人才引进,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坚守医保基金安全使用底线,医院开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分析等,构建医保费用全流程监管体系。

下一步,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协同医保”建设,积极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中的基础性、导向性、杠杆性作用,通过医保战略购买协调医疗服务和医药供给,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不断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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