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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10-12 10:2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首先感谢您们长期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当前又到了一年一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日子。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在这里向您进行提醒,并就大家关心的医保问题作个简要介绍。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纳呢?

1、缴费时间及标准: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缴费对象及缴费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以教育部门提供花名册为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市区成年居民,每人5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其他县(市)成年居民,每人47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7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2、待遇享受期:

2025年1月起至12月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今年起,连续参保有激励,未按时缴费或断保有约束。

3、缴费方式:

(1)医保“家庭共济”缴费。江苏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省内在任何一个城市参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登录后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账户绑定后,“家庭共济”模块中选择“账户缴费”-“居民医保”,选择代缴居民医保费的对象;下一步“缴费所属期”选择“2025年度”,“特殊缴费”选择“否”,点击“查询缴费信息”,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即可完成缴纳医保费。

(2)微信。打开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点击进入。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成实名认证,直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缴费年度”中选“2025”,确定“应缴费额”, 提交后,支付环节就是标准的微信支付过程。

(3)支付宝。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进入。

进入缴费页面,可以给本人缴费,也可以为他人缴费,为他人缴费要添加身份相关信息。

点击“去支付”后,支付环节就是标准的支付宝支付过程。

(4)银行缴费

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银行柜面查询缴费。

盐城市

经办银行

市本级

江苏银行

盐都区

盐城农村商业银行

亭湖区

江苏银行、盐城农村商业银行

开发区

江苏银行

盐南高新区

江苏银行、盐城农村商业银行

大丰区

大丰农村商业银行

东台市

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建湖县

建湖农村商业银行

射阳县

射阳农村商业银行

阜宁县

阜宁农村商业银行

滨海县

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响水县

响水农村商业银行

大家都非常关心,在参保缴费后,可以得到什么保障呢?

城乡居民医保是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属于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是为了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大家相当于每天花费不到1.29元,就可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住院起付线因医院级别的不同从几百元到千余元不等,近几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在此基础上,还有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保障,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等等。

大家可能还会问,在参保缴费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缴费,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将会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今年起,连续参保有激励,未按时缴费或断保有约束。为了保障您的医保权益,请您连续参保缴费,以免因中断缴费而影响享受待遇。

▲如您需要为外出务工子女或家人缴费,请确认他们是否已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避免重复缴费。

▲此外,您还可以同时考虑参加全省统一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江苏医惠保1号”,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享受多重保障待遇。

最后,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平安安。在“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的进程中,医保将永远是您承担疾病风险坚强后盾,为您的家庭幸福保驾护航。我们在此真切期盼您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守护一片健康平安的蔚蓝天空。

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保热线电话:12393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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