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显示屏、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表),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7月31日至8月13日)。
联系人:乐峰,联系电话:80500800。
附表:资产处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