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全市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12部门《江苏省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举措》(苏医保发〔2025〕26号)和《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5〕4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2日至12月30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
2026年度,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
四、缴费方式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中小学、托幼机构等的学生、托幼儿童家长线上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线下通过银行网点进行缴费;符合条件的家长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缴费。
五、办理流程
1.代收代缴。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申报学生信息,其中户籍地非盐城且被认定为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学生,可以选择参加认定地基本医疗保险。学校通过税务社保费客户端(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人员、保费金额确认无误后,通过签约账户实时扣费。
2.参保缴费。医保部门做好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的参保登记工作;除代收代缴的学校,其他各学校在集中缴费期内组织动员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家庭共济或银行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3.查漏补缺。各学校、托幼机构等要及时全面掌握在校学生缴费进度,与医保、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不仅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石要求,更是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减轻家庭负担、培养社会责任意识的关键一环。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微信群、学校广播、电子屏幕、学校橱窗等多种途径,确保将医保惠民政策精准传达至每一位家长。
2.加强部门协同。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部署安排学生儿童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学校在公众号中发布医保宣传信息(详见附件);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学校联系,保障缴费渠道畅通,做好征缴入库工作;医保部门要做好参保登记和医疗待遇保障工作,强化与各部门衔接,根据各学校要求制定个性化宣传资料。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认真核对参保缴费学生人数及信息,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及时向医保、税务部门申请调整,避免出现学生漏保的情况。各学校、托幼机构等加强宣传,提醒参保缴费,全面完成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3.强化督促提醒。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教育局及时掌握各类教育教学单位及托幼机构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参保缴费情况,对未参保缴费学生进行提醒确认以免漏保,宣传经办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致盐城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