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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度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10:4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6〕34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医保发〔2024〕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二、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2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参保居民,每人500元(含长护险3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9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

四、待遇享受期

2027年1月起至12月底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2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1.线上: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2.线下:银行网点缴费;或至就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指导下缴费。

3.代收代缴: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4.家庭共济: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用医保个人账户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费。

六、温馨提示

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按规定提高;断保人员又再次参保的,连续缴费年数重新计算,大病保险封顶线也按规定降低。

具体文件详情见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疗保险服务热线:12393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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