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0月29日-11月11日)。
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13770249773。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
2026年10月29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