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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

发布日期:2019-05-15 09:14 [ ] 浏览次数:

办事依据:《盐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盐政发〔2009〕68号)第四条“灵活就业等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条件:参加市直企业养老保险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市直参保的灵活就业或下岗失业断保人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经办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携申请材料至市社保服务大厅A区6-15号窗口申请医保、养老保险一体化参(续)保登记;

2.初审。经办人员对符合条件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3.登记。经办人员登记参(续)保信息、核定起止缴费年月和金额,开具《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4.缴费。参保人员到市区江苏银行任一网点或网上缴费。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0515-80500215

办理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

办理机构: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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