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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0-07-24 17:20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治理情况第一轮专项评价后,迅速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明察暗访,印发了《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评价工作的通报》(盐医管〔2020〕16号),针对通报内容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为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7月24日,市医保中心专题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市医保中心盐都分中心,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详细了解了“综合柜员制”的工作流程。会议研究讨论了《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统一经办管理办法》《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汇报交流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市医保中心主任惠恒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要准确把握上级要求、时刻关注群众期盼、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工作方法,着力解决标准化设施建设不完备、综合柜员制模式推广不到位、服务规范执行不彻底、专业能力不匹配等问题。二要找准重点,认真落实省市部署的各项任务。对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第一轮评价结果的通报中》《江苏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评价体系》《江苏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通过优化服务作风、提升经办效能,着力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满意度。三要抓好落实,推动公共服务专项治理不断深入。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四化建设”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提升办公场所设施配置水平,加快推进“综合柜员制”等工作。市中心将按照“工作目标制、目标承诺制、承诺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考核奖惩制”的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市医保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市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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