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
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第四季度第五期)

发布日期:2022-11-30 16:4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案例1:盐城康爱多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康爱多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7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70元。

案例2: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洋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洋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70元。

案例3:盐城华夏瑞邦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华夏瑞邦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1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315元。

案例4:盐城市资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解放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资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解放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9.6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29.60元。

案例5:盐城市兴业药店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兴业药店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2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21元。

案例6:盐城市亭湖区济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麒麟府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济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麒麟府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3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30元。

案例7:盐城市亭湖区华庭药店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华庭药店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1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19元。

案例8: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万庆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万庆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74.5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474.50元。

案例9:盐城益丰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振源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益丰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振源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93.5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93.50元。

案例10:江苏普泽大药房连锁盐城李济堂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普泽大药房连锁盐城李济堂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4.3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04.35元。

案例11:盐城益丰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善济堂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益丰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善济堂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6.2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36.29元。

案例12: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盐城建军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盐城建军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17.7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17.70元。

案例13:响水县三好大药店有限公司德惠锦苑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响水县三好大药店有限公司德惠锦苑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3.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83.4元。

案例14:盐城市亭湖区珍雨药店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珍雨药店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2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28元;2.并处违约金68.40元。

案例15:盐城市亭湖区太阳升裕林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太阳升裕林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86元。

案例16: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牡丹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牡丹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0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08元。

案例17:盐城市亭湖区健灵同心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健灵同心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如下:追回违规金额135元。

案例18:盐城市城南新区春华大药房后关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城南新区春华大药房后关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28元。

案例19:盐城华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华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1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719元。

案例20: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盐城双元路店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盐城双元路店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6.8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56.80元。

案例21:盐城市亭湖区民悦潮声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民悦潮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9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99元;2.并处违约金119.70元。

案例22:盐城磊磊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磊磊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5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51元;2.并处违约金45.30元。

案例23:盐城市亭湖区张彩标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张彩标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2元;2.并处违约金30.60元。

案例24:盐城市亭湖区唯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唯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3.5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33.57元;2.并处违约金40.07元。

案例25:盐城振鑫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振鑫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2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25元;2.并处违约金127.50元。

案例26:江苏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峰店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峰店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3.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3.4元;2.并处违约金34.02元。

案例27:盐城康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康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345.1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345.10元。

案例28:盐城市广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广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6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767元。

案例29:盐城苏好普江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苏好普江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8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587元。

案例30:滨海县医药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县医药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628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628元;2.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整改。

案例31:滨海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吉达店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吉达店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350.3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350.3元;2.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整改。

案例32: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滨海店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滨海店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6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6元;2.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整改。

案例33:盐城市敬德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执行代购登记制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敬德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代购未登记的违规行为,涉及4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200元。

案例34:盐城市盐都区大冈文昌药店有限公司未执行代购登记制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盐都区大冈文昌药店有限公司存在代购未登记的违规行为,涉及9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450元。

案例35:盐城万佳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执行代购登记制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万佳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代购未登记的违规行为,涉及6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300元。

案例36:盐城市和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和泰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7至10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611.6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3611.65元。

案例37:盐城盐都区金一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盐都区金一健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7至10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0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303元。

案例38:盐城市领誉大药房有限公司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领誉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7至10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53.7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153.76元。

案例39:射阳太阳升王兰大药房有限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太阳升王兰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4.6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4.60元;2.并处违约金220.88元。

案例40: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幸福里店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串换药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幸福里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9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89元;2.并处违约金600元。

案例41:滨海新仁慈医院有限公司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新仁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25538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25538元;2.并处违约金67661.40元。

案例42: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7580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7580元;2.并处违约金14274元。

案例43: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5391.32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5391.32元;2.并处违约金10617.4元。

案例44:滨海港经济区中心卫生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港经济区中心卫生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470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470元;2.并处违约金2541元。

案例45:滨海陈铸医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陈铸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3790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3790元;2.并处违约金10137元。

案例46:滨海界牌医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界牌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1470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1470元;2.并处违约金12441元。

案例47: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卫生院无指征检查、多记多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卫生院在2022年1至5月期间,存在无指征检查、多记多收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86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860元;2.并处违约金1302.20元。

案例48: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指征检查、超量开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2年1至5月期间,存在无指征检查、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514.7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514.78元;2.并处违约金535.88元。

案例49: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滨湖卫生院无指征检查、多记多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滨湖卫生院在2022年1至5月期间,存在无指征检查、多记多收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784.1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784.12元;2.并处违约金874.61元。

案例5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中心卫生院参保人员就诊,冒名使用医保卡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中心卫生院存在参保人员就诊,冒名使用医保卡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43.5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43.57元;2.并处违约金313.07元。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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