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
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第四季度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2-11-04 15:08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的典型案例

案例1: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怀仁堂大药房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案

经查,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怀仁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953元。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953元;2.处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罚款3953元;3.认定为一般失信。

案例2:盐城市城南新区金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城南新区金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21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211元;2.并处违约金2263.30元;3.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

案例3:江苏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盐城钱江方洲分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盐城钱江方洲分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扣处违约金1600元;2.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

案例4:射阳县景福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景福大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78.4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578.40元;2.并处违约金1857.62元;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案例5:大丰同心堂大药房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量售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大丰同心堂大药房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量售药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126.9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126.92元;2.并处违约金886.47元。

案例6:常州海伦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迎宾北路店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常州海伦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迎宾北路店存在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016.3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016.30元;2.并处违约金1180元;3.暂停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7:江苏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龙路店未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龙路店存在未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03.6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803.60元;2.并处违约金1087.20元;3.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8:盐城市亭湖区鑫凤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执行代购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鑫凤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执行代购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5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处以违约金1050元;2.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9:射阳县合德镇晨光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合德镇晨光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107.36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107.36元;2.并处违约金351.41元。

案例10: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方洲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方洲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扣处违约金1000元;2.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

案例11: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心堂药房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的商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心堂药房存在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的商品,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经营药品采购票据情况等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978.34元;2.并处违约金731.17元。

案例12:射阳县二枝刘大药房东方明珠店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二枝刘大药房东方明珠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71.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71.50元;2.并处违约金200元。

案例13:盐城市悦泰药房有限公司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和购药清单无法提供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悦泰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10月存在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的商品,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和购药清单无法提供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73元;2.并处违约金100元。

案例14:滨海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438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438元;2.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整改。

案例15:盐城市亭湖区老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未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药品超出用量标准、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提供的销售票据和医保刷卡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老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未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药品超出用量标准、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提供的销售票据和医保刷卡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350.7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350.70元;2.并处违约金1163.50元;3.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16:射阳县长荡杏林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长荡杏林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40.9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940.92元;2.并处违约金758.18元。

案例17:盐城一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一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1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10元;2.并处违约金333元。

案例18:盐城市大丰区百源大药房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盐城市大丰区百源大药房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277.4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277.48元;2.并处违约金983.24元。

案例19: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兴桥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兴桥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672.1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672.10元;2.并处违约金103.33元。

案例20: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亭湖新锦程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提供的销售票据和医保刷卡数据不一致、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亭湖新锦程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提供的销售票据和医保刷卡数据不一致、医保目录内药品处方无法提供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5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53元;2.并处违约金1390.90元;3.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21:射阳县老寿星好药师大药房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老寿星好药师大药房存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2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521元;2.并处违约金1700元;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案例22:盐城市亭湖区全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滞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全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滞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8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80元;2.并处违约金1663.50元;3.暂停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23: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益民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超常规使用量开具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益民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违反诊疗规范,超常规使用量开具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71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1711元。

案例24:滨海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阜东店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阜东店存在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064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064元;2.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立即整改。

案例25:射阳县同继堂药店大额购药登记不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县同继堂药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大额购药登记不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29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7291元;2.并处违约金50元。

案例26:射阳经济开发区盛泰药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经济开发区盛泰药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623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6235元。

案例27:盐城市盐都区潘黄百草园大药房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盐都区潘黄百草园大药房2022年7至10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041.8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7041.80元。

案例28: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康泽苑大药房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盐都区新区康泽苑大药房2022年7至10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72.7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172.76元。

案例29:射阳县苍生药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苍生药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62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620元。

案例30:盐城大丰利群药店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大丰利群药店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552.2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552.2元;2.并处违约金465.66元。

案例31:射阳县临海中心卫生院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县临海中心卫生院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46588.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46588.1元;2.并处违约金25554.81元。

案例32:射阳县特庸镇卫生院串换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县特庸镇卫生院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7081.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97081.5元;2.并处违约金49198.05元。

案例33:射阳仁爱耳鼻喉医院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仁爱耳鼻喉医院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6891.8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6891.8元;2.并处违约金17661.58元。

案例34:射阳安详口腔门诊部串换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安详口腔门诊部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串换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6831.8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6831.80元;2.并处违约金15622.30元。

案例35:射阳县幸福养老院医务室超常规使用量开具药品、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射阳县幸福养老院医务室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反诊疗规范,超常规使用量开具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596.9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596.90元;2.并处违约金1433.39元。

案例36:射阳县临海镇星晨居委会卫生室重复收费、虚构医药服务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检查发现,射阳县临海镇星晨居委会卫生室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重复收费,2022年1月1日以来,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多收33人次,涉及金额330元,医保基金支付264元;2.虚构医药服务,2022年9月26日,一名参保人(建档立卡户),刷卡购买缬沙坦胶囊2盒,该单位刷卡明细显示:一般诊疗费1次、缬沙坦胶囊3盒、银丹心脑通软胶囊1盒、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1盒,发生金额62.07元,虚构医药费用,折算骗取医保基金支出44.29元;2022年8月10日-10月9日期间,滞留5名参保人的医保卡,套刷20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397.30元,两项合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441.59元。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对该单位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追回损失基金264.00元,处2倍罚款528.00元;2.对该单位虚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追回损失的441.59元,处5倍罚款2207.95元;3.责令临海中心卫生院暂停该单位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案例37:盐城潘俊山中医(综合)诊所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潘俊山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1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15元;2.并处违约金244.50元。

案例38:盐城市亭湖区姜绍冰中医诊所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姜绍冰中医诊所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3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31元;2.并处违约金69.30元。

案例39:盐城市亭湖区胡志勤内儿科诊所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胡志勤内儿科诊所存在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85.4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19.60元;2.并处违约金65.88元。

案例40:亭湖金康源诊所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亭湖金康源诊所存在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99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992元;2.并处违约金2638.60元。

案例41:盐城盐海医院多记多收、不合理收费和超量开药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盐海医院存在多记多收、不合理收费和超量开药违规的行为,违规金额1509.3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1509.30元;2.并处违约金443.41元。

案例4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存在违反价格政策,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180.9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9180.93元;2.并处违约金2754.27元。

案例43:盐城大为口腔门诊部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大为口腔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07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金额13076元;2.并处违约金3922.80元。

案例44:盐城市亭湖区杨晓峰诊所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杨晓峰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45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金额17450元;2.并处违约金5235元。

案例45:盐城市亭湖区顾爱斌内儿科诊所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顾爱斌内儿科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6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金额563元;2.并处违约金168.90元。

案例46:盐城大丰瑞鑫医院违反价格政策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与卫健委“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022年盐城大丰瑞鑫医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57.8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57.84元;2.并处违约金347.35元。

案例47:盐城大丰仁爱骨质增生专科医院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违反价格政策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与卫健委“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盐城大丰仁爱骨质增生专科医院存在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违反价格政策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51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516元;2.并处违约金186.40元。

案例48: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180.9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9180.93元;2.并处违约金2754.27元。

案例49:盐城大丰爱民医院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与卫健委“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盐城大丰爱民医院存在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8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81元;2.并处违约金48.10元。

案例50:盐城东方妇产医院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东方妇产医院存在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0488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04888元;2.并处违约金274.20元。

案例51:滨海康达医院有限公司串换目录内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滨海康达医院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目录内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07971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07971元;2.并处违约金65152.3元。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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