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
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年第四季度第六期)

发布日期:2022-12-02 16:4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案例1:射阳县寿星堂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寿星堂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29.48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229.48元;2.并处违约金220.54元。

案例2: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书香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书香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51.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951.00元;2.并处违约金150.00元。

案例3: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吾悦大药房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吾悦大药房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41.28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41.28元;2.并处违约金652.90元。

案例4:射阳合德镇开心大药房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合德镇开心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5元;2.并处违约金150元。

案例5:射阳万佳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万佳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44.2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44.20元;2.并处违约金665.26元。

案例6:射阳县二枝刘大药房城北菜场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二枝刘大药房城北菜场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8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980元;2.并处违约金350元。

案例7:射阳县合德镇同心大药房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合德镇同心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6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865元;2.并处违约金200元。

案例8:射阳县华普大药房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华普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72元;2.并处违约金200元。

案例9: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万景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万景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16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16元;2.并处违约金150元。

案例10:射阳万寿康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万寿康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01.6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01.60元;2.并处违约金392.18元。

案例11: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广源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广源药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788.2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788.22元;2.并处违约金279.80元。

案例12:射阳万佳铭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万佳铭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64.1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64.12元;2.并处违约金161.14元。

案例13:射阳经济开发区科金药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经济开发区科金药店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854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854元;2.并处违约金250元。

案例14:射阳好药师幸福大道大药房大额购药登记不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好药师幸福大道大药房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3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3元;2.并处违约金350元。

案例15: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陈洋康馨店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陈洋康馨店在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8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8元;2.并处违约金100元。

案例16:射阳县洋马镇王四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洋马镇王四药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19.8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19.80元;2.并处违约金322.44元。

案例17:射阳县康瑞堂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康瑞堂大药房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26.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26.50元;2.并处违约金261.45元。

案例18: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康安宁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康安宁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3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35元;2.并处违约金100元。

案例19:射阳县鑫鑫大药房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鑫鑫大药房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35元;2.并处违约金150元。

案例20:射阳县泰安大药房大额购药登记不全、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泰安大药房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没有执行大额购药登记制度、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4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4元;2.并处违约金250元。

案例21: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仁爱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仁爱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8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81元;2.并处违约金100元。

案例22: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射阳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射阳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66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66元;2.并处违约金112.06元。

案例23:射阳县合德镇世一堂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合德镇世一堂药店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86.5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86.52元;2.并处违约金307.10元。

案例24:射阳县济生堂大药房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济生堂大药房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28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28元;2.并处违约金300元。

案例25: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洪锋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国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射阳洪锋店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7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75元;2.并处违约金50元。

案例26:射阳太阳升隆盛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太阳升隆盛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19.6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19.60元;2.并处违约金356.48元。

案例27:盐城市射阳县港城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发区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射阳县港城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发区店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04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04元;2.并处违约金150元。

案例28: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坍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坍店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89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89元;2.并处违约金350元。

案例29:射阳县新坍镇双德大药房大额购药登记不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新坍镇双德大药房存在大额购药登记不全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50元。

案例30: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胜利桥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胜利桥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79.3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979.3元;2.并处违约金334.99元。

案例31:射阳县康之缘药店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康之缘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38.8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38.80元;2.并处违约金131.64元。

案例32:射阳县洋马镇立康大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洋马镇立康大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801.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801.50元;2.并处违约金213.75元。

案例33:射阳县春华大药房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春华大药房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41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415元;2.并处违约金200元。

案例34:射阳县博康堂药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博康堂药店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6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960元;2.并处违约金50元。

案例35:射阳县韩药师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韩药师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44.66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544.66元;2.并处违约金359.5元。

案例36:射阳县正丰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正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80.94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80.94元;2.并处违约金65.88元。

案例37: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大家好店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大家好店存在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21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21元;2.并处违约金100元。

案例38:射阳太阳升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太阳升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18.32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918.32元;2.并处违约金288元。

案例39:射阳县民康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县民康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大额购药登记不全、串换药品违规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39.10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739.10元;2.并处违约金446.53元。

案例40:射阳太阳升敬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太阳升敬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刷取医保限制性使用药品、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68.04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68.04元;2.并处违约金276.21元。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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