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