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参保职工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盐城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3日
意见反馈邮箱:ycsybj@126.com
联系人:成萍 郑洪亮
联系电话:0515-68010809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