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典型案例
案例1: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城街道东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医保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城街道东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未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医保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610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未开展住院服务医疗机构)》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6109元;2.并处违约金1718.10元。
案例2:射阳兴华口腔门诊重复收取根管预备费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射阳兴华口腔门诊在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存在重复收取根管预备费用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5元。
医保部门依据《射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25元;2.并处违约金37.50元。
案例3:盐城霍芾蓉中西医结合诊所医保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霍芾蓉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2022年5月份医保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2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728元;2.并处违约金518.40元。
案例4:盐城大丰通善口腔门诊部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大丰通善口腔门诊部存在串换目录内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847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8470元;2.并处违约金2271元。
案例5:盐城大丰新丰富医院医保病人住院期间不在床且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大丰新丰富医院存在医保病人住院期间不在床且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6:盐城天水湖医院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天水湖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8278.2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8278.20元;2.并处违约金11483.46元。
案例7:滨海新港医院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滨海新港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等医保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1182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1182元;2.并处违约金6354.60元。
案例8:滨海康达医院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滨海康达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650元。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650元;2.并处违约金1695元。
案例9:响水县和美妇科医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响水县和美妇科医院发现医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3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1500元。
案例10:响水现代医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响水现代医院发现医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11:阜宁县羊寨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羊寨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348.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348.6元;2.扣减违约金104.58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2:阜宁县陈集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陈集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693.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693.2元;2.扣减违约金507.96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3:阜宁县吴滩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吴滩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981.5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981.54元;2.扣减违约金294.46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4:阜宁县板湖镇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板湖镇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208.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208.7元;2.扣减违约金362.61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5:阜宁县沟墩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沟墩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8186.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8186.8元;2.扣减违约金5456.04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6:阜宁县陈良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陈良中心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481.7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481.76元;2.扣减违约金444.53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7:阜宁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734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7346元;2.扣减违约金5203.8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8:阜宁县公兴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公兴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398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3984元;2.扣减违约金1195.2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19:阜宁县中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中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53192.1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53192.18元;2.扣减违约金15957.65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0:阜宁县现和康复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现和康复医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1471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4716元;2.扣减违约金4414.8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1:阜宁县施庄镇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纳入医保结算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2日期间,阜宁县施庄镇卫生院将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舒巴坦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规金额763.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763.6元;2.扣减违约金229.08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2:阜宁现和康复医院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阜宁现和康复医院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超标准收费、多记多收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814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08149元;2.扣减违约金32444.7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3:阜宁仁济医院以串换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阜宁仁济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超医院等级开展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240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92402元;2.扣减违约金14739.8元。
案例24:阜宁县新沟镇卫生院以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阜宁县新沟镇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1318.9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31318.92元;2.扣减违约金9004.94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5: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以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阜宁明光五官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多记多收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246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52465元;2.扣减违约金13718.1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6:阜宁县陈良镇新涂村卫生室以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多记多收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阜宁县陈良镇新涂村卫生室存在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多记多收灯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1904.0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21904.02元;2.扣减违约金6571.21元;3.对新涂村卫生室室长姜某超医保医师积分一次扣除3分。
案例27:阜宁明光老年病医院以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明光老年病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9861.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29861.2元;2.扣减违约金8057.56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8:阜宁县陈集中心卫生院以串换项目收费的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县陈集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7448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74488元;2.扣减违约金7448.8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29:阜宁仁爱康复医院以串换项目收费的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仁爱康复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9600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96005元;2.扣减违约金9600.5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0:阜宁施庄眼科医院以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施庄眼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9248.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39248.5元;2.扣减违约金16980.85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1:阜宁安康医院以串换项目收费的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安康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936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59365元;2.扣减违约金5936.5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2:阜宁济民综合门诊部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济民综合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6852.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6852.5元;2.扣减违约金2055.75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3:阜宁县东沟中心卫生院以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阜宁县东沟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5916.6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35916.61元;2.扣减违约金9846.80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4:阜宁现代医院以超限定支付范围开展诊疗项目、超范围开展手术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阜宁现代医院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开展诊疗项目、超范围开展手术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331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3310元;2.扣减违约金3571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5:阜宁县沟墩中心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10日晚,阜宁县沟墩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4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20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6:阜宁县新沟镇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10日晚,阜宁县新沟镇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1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5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7:阜宁县公兴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10日晚,阜宁县公兴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6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30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8:阜宁县硕集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24日晚,阜宁县硕集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10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39:阜宁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24日晚,阜宁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3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15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40: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月24日晚,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13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65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41:阜宁县板湖镇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6月23日晚,阜宁县板湖镇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8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40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42:阜宁县吴滩卫生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6月23日晚,阜宁县吴滩卫生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7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35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43:阜宁城西医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6月23日晚,阜宁城西医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3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15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44:阜宁大爱妇产医院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6月23日晚,阜宁大爱妇产医院存在未按离院备案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如下:1.扣减违约金1000元;2.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二、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的典型案例
案例45:滨海县三叶堂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三叶堂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46:滨海县淤尖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淤尖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47:滨海鸿泰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鸿泰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48:滨海修德堂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修德堂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49:滨海县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建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正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建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0:滨海县正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正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1:滨海县享生阁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享生阁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2:滨海县港香蘭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港香蘭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3:滨海东坡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东坡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4:滨海县济世堂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济世堂大药房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5:滨海县大文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违规案
经查,滨海县大文药店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和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滨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暂停联网结算,责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改。
案例56:盐城市亭湖区永和堂大药房医保药品实际销售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永和堂大药房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39.4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39.41元;2.并处违约金391.82元。
案例57:响水县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解放北路店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响水县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解放北路店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537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537元;2.并处违约金461.10元。
案例58: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堂大药房将茶叶等非医保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允许将茶叶、药膏等非医保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408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4086元;2.解除医保协议。
案例59:建湖祥瑞药店药品医保系统销售数与店内进销存管理系统销售数不一致、大额购药登记不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建湖祥瑞药店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大额购药登记不全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0486元。
医保部门依据《建湖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0486元;2.并处违约金3145.80元;3、暂停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60:建湖县华茂东风药店有限公司康苑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建湖县华茂东风药店有限公司康苑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768元。
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768元;2.处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罚款4768元;3.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并予以通报。
案例61:东台益丰开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东台益丰开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店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311.6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5311.60元。
案例62:盐城市盐都区清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药品实际库存数量与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发现盐城市盐都区清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医保药品实际库存数量与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756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756元;2.并处违约金526.80元。
案例63:盐城市盐都区修德堂药房有限公司新康药店医保药品实际库存数量与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盐都区修德堂药房有限公司新康药店存在医保药品实际库存数量与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05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205元;2.并处违约金361.50元。
案例64:盐城市大丰区莱茵城大药房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盐城市大丰区莱茵城大药房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97.78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597.78元;2.并处违约金779.33元。
案例65:盐城市亭湖区潮声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潮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行为,违规金额6100.2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6100.24元;2.并处违约金1830.07元;3.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66:盐城市亭湖区百惠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百惠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223.0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223.04元;2.并处违约金366.91元。
案例67:盐城市盐都区保全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2年3至6月医保结算数据发现盐城市盐都区保全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0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00元。
案例68: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全药店有限公司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商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全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商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095.50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5095.50元。
案例69: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双欣药房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商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东方红大药房有限公司双欣药房存在允许或协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外商品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2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922元。
案例70: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小尖镇本草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小尖镇本草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21人次,违规金额10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三十七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10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3.暂停联网结算1个月。
案例71:响水县灵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灵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4人次,违规金额2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2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2: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8人次,违规金额9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9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3:江苏同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民大药房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同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民大药房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5人次,违规金额2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2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4:响水名方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名方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2人次,违规金额6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6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5:响水县益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益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人次,违规金额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6:响水福康源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福康源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6人次,违规金额8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8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7:响水县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江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违规金额1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1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8:响水县瑞仁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瑞仁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6人次,违规金额3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3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79:江苏舒好医药有限公司幸福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舒好医药有限公司幸福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8人次,违规金额9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9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0:响水县恒寿乐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恒寿乐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7人次,违规金额3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10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1:江苏舒好医药有限公司双园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舒好医药有限公司双园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3人次,违规金额6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6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2:江苏同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安大药房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江苏同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安大药房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6人次,违规金额3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3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3:响水县双港镇中心药店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双港镇中心药店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3人次,违规金额65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65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4:响水县三好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案
经稽查,响水县三好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大额购药登记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涉及18人次,违规金额900元。
医保部门依据《响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十五条的约定,出处理如下:1.处违约金900元;2.责令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85: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神州大药房企业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履行变更程序案
经查,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神州大药房存在企业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未及时向阜宁县医保中心履行变更程序的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4款规定,处理如下:扣减违约金500元。
案例86: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陈集山宏大药房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盐城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陈集山宏大药房存在医保药品实际销售情况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9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91元;2.扣减违约金57.3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87:江苏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爱心药店医保药品存在提供的销售票据没有相应的进销存药品明细、超限定支付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爱心药店医保药品存在提供的销售票据没有相应的进销存药品明细、超限定支付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230.3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3款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230.3元;2.扣减违约金400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88:阜宁县回春堂大药房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案
经查,阜宁县回春堂大药房存在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医保目录内串换药品案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59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1款、第3款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594元;2.扣减违约金200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89:阜宁县骏秀苑大药房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案
经查,阜宁县骏秀苑大药房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114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142元;2.扣减违约金320.4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90:阜宁县康复中西医药店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案
经查,阜宁县康复中西医药店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298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2982元;2.扣减违约金564.3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91:阜宁县阜城镇善和堂大药房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案
经查,阜宁县阜城镇善和堂大药房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5102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5102元;2.扣减违约金102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92:江苏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特药店提供的销售票据没有相应的进销存药品明细、大额购药未登记案
经查,江苏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特药店提供的销售票据没有相应的进销存药品明细、大额购药未登记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179.4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1款、第3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179.4元;2.扣减违约金400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93:阜宁县银莕大药房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案
经查,阜宁县银莕大药房存在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4459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1款、第三十六条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459元;2.扣减违约金737.6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案例94:阜宁县广济堂大药房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案
经查,阜宁县广济堂大药房存在大额购药未登记、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医保基金、药品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金额3701元。
医保部门依据《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五条第1款、第三十六条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3701元;2.扣减违约金997.9元;3.将违规违约情形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