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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保讲堂”第一课开讲

发布日期:2023-02-13 09:4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传达学习贯彻《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医疗保障局于2月10日开讲2023年度“医保讲堂”第一课,宣讲学习条例。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市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医保局、大丰分局设分会场,全市医保系统约240人参加,副局长马新玉主持会议。

会上,局基金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葛东泽从立法考量,主体框架、特色亮点等3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宣讲。葛东泽同志全程参与了条例的制定,对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的内涵掌握比较全面、透彻。通过宣讲,为大家更好的贯彻、执行条例奠定了工作基础。副局长马新玉就下步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贯彻落实工作专班,负责贯彻条例落实工作。明确工作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措施,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学习有安排、宣传有计划、贯彻有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条例的意义、价值和作用。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全市医保系统要专门制定学习宣传计划,结合参保扩面、政策宣讲、基金监督宣传月,深入机关、学校、医药机构、企业、乡村、社区、工地等场所宣讲。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传统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条例普法宣传培训,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

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在组织全市医保系统认真学习条例的同时,全面梳理在用政策文件,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相违背的条文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条例有要求而政策空白的地方要出台新的文件,用条例来指导、规范医保各项工作。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立即调整的政策措施,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按程序,抓紧制定、迅速执行。对需要着眼全局的制度安排,应抓紧研究、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全方位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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