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在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有何区别?
参保职工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年度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为7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年度最高限额在职职工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60%,退休人员分别为80%、75%、65%。
具体如下表:
二、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网厅操作系列问题
(一)如何提前完成增减员操作,比如:如何在3月份完成4月份的增员操作?
答:目前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网厅不支持增减员预操作,所有增减员操作必须在当月的1-6号在系统里申请,比如4月份增员操作职能在4月份1-6号内完成系统操作,不可以在3月份完成相关操作。
(二)如何调整缴费基数?
答:1.选择“网上经办-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
2. 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3. 点击工资申报。
4. 输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资,确认填写的相关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注意:调整缴费基数只能从系统申请的次月开始享受,如果需要往前调整必须至线下窗口经办。
(三)如何更换经办人信息?
答: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后,选择“我的服务大厅模块”。
2.点击“单位管理”后选择单位经办人功能,可以进行经办人的添加,删除,修改密码等相关操作。
三、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备案及所需材料?无法办理异地长期备案人员如何在异地刷卡结算?
答:两类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盐城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所需材料有:(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1.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具有其一即可。
2.有效居住证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1.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具有其一即可。
2.有效证明材料: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无法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申请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也可以通过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未经转诊就医备案,经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异地就医时扫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