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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热点关注(第三期)

发布日期:2023-04-14 16:4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一、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定点医院如何变更?

答:线下窗口:可至就近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线上办理:关注“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我要办”模块选择“门慢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根据市民实际就诊情况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内可做一次变更申请。

二、双通道药品目录查询及如何办理备案?

答:目前我市双通道药品267种,25种参照双通道药品。市民可携带相关材料(病例资料或检查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双通道责任医师开具的备案表)前往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或通过“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三、职工生育保险如何申请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出生证、准生证,前往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或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

四、职工医疗断缴多久社保卡无法使用?断缴后如何操作可以恢复使用?无法刷卡期间产生费用是否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答: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自次月起暂停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市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后缴费。在3个月内衔接并按时足额补缴医保费,视作连续参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超过3个月以上衔接的,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到账当月起3个月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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