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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照护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07 18:03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盐政发〔2021〕20号)、《盐城市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照护保险基金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按3:4:3的比例年度筹集,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

从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个人医疗账户中一次性代扣代缴30元。

四、咨询热线

0515-12393。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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