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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截止!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抓紧了

发布日期:2024-12-27 17:3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年末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要求,2024年12月30日21: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暂停线上线下各税费业务系统扫码支付、刷卡和现金缴税(费)业务。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12月30日21:00截止!

2025年1月1日起,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将会有2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今年起,连续参保有激励,未按时缴费或断保有约束。

为保障您的医保待遇,请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一、覆盖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以教育部门提供花名册为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市区成年居民,每人5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其他县(市)成年居民,每人47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70元。

四、待遇享受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两病”、住院、大病保险、生育报销等待遇。

五、缴费方式

1.线上: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2.线下:银行网点缴费;或至就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指导下缴费;

3.家庭共济: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用医保个人账户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费。


详情可咨询当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点。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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