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病房床位价格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87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盐市价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现核定你中心14间三人间病房,42张床位的价格为43元/床.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内容一律废止。你中心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批复的病房类型,配备好普通病房的病床数、基本床单元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等工作。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