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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08 10:5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业务中台版本升级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62号)要求,计划对医保信息平台业务中台进行升级,期间暂停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自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22:00至5月14日(星期二)3:00。

二、暂停服务内容

全市医保业务经办、就医购药结算(含医保码、人脸识别设备或医保卡)、异地就医结算、网上公共服务等业务。

三、注意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向参保人做好解释工作。参保人门诊就医、购药可以垫付现金,待恢复服务后,本人持身份证、发票、病历等资料,到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结算介质(医保码、人脸识别设备或医保卡)办理医保结算并退回现金手续;出入院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其他手续,待恢复服务后,再补办入院登记或出院结算等事宜。

特此通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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