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将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1 09:08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4/7/1/art_74037_11284633.html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