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市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盐医保发〔2025〕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上半年市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