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8月4日-8月17日)。
联系人:吕冰,联系电话:0515-80500830。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