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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4 08:3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 浏览次数: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8月4日-8月17日)。

联系人:吕冰,联系电话:0515-80500830。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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